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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发布《天弘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12次分红公告》。本次分红为2023年度的第2次分红。公告显示,本次分红的收益分配基准日为7月7日,详细分红方案如下:
本次分红对象为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日为8月3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8月4日。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其红利按2023年8月3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转换后的基金份额将于2023年8月4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3年8月7日起可以查询、赎回。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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