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愿意履行相关义务;
(相关资料图)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4.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或能力;
5.其他应具备的用工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现场报名: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相应学历学籍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个人简历(1份)到成都市新都区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人力资源部报名。
2、网上报名:请通过网址进行个人简历投递 :个人简历投递网址
3、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27日
(二)资格审查
线上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流程,所有应聘者均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报名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资格初审、考核测评资格审查、考核过程中的复核最终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时间、地点及方式
1.考核时间:2023年9月1日。
2.考核地点:成都市新都区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四楼发展厅。
3.考核方式包含笔试、面试考核。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
4.笔试:笔试题由专业题和行测题组成,考试时间60分钟,总分100分。
5.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其中语言表达15分,综合分析能力20分,应变能力20分,人际交往能力15分,专业知识20分, 举止、仪表10分。
(四)体检
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录用及入职
1.拟录用人员体检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
2.逾期未报到且未提供书面说明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试用合格人员与医院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同岗位人员,购买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享受医院工会福利。
五、其他
1.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2.应聘者在上岗前应与其它单位无任何劳动关系,且无任何劳动纠纷。
3.为保证医院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电话:028-6735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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